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

给孩子“自立”的机会

凡儿童自己能够做到的,应该让他自己做;凡儿童能够自己想到的,应该让他自己去想。一句话,给孩子创造自立的机会。

其实,婴儿1岁半至2岁时,自立的倾向表现得很明显。例如,在喂饭时,他常把汤匙抢在手中,自己试着使用;走路时不喜欢别人拉着走,下楼梯时也会拒绝大人的帮助;以后逐渐会自己试着穿衣、穿鞋;有时他做不好这些动作,当大人要帮他时,他立即会推开大人的手。这就是孩子最初的自立性的体现,说明孩子有自己去完成某些事情的愿望。孩子长到4至5岁,不但行动灵活了,自立性也明显增强,大多都按自己的主张行动。

家长对孩子的自立性表现,应该给予保护和支持,使其得到早期开发,这有利于将来儿童的智力、适应社会能力的发展。但是,有许多家长对孩子自主性的最初表现缺乏正确的认识,以为孩子的这种表现是“淘气”、“任性”,有意耽误大人的时间。这样自然挫伤和压抑了孩子自主性的发展,是非常错误的。

如果家长对孩子一味包办代替,其结果会使孩子什么都不会干,进而形成依赖性。从智力方面讲,自主性差的人遇事依赖别人,拿不定主意,犹豫不决,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及创造能力。由于懒惰,他们不愿自己动手做事,思维能力发展受到了限制。在性格上,他们又表现为意志软弱,胆小怕事,缺乏独立克服困难和吃苦耐劳的能力。上学后,他们也会缺少竞争意识和刻苦钻研、努力进取的精神。

身为父母,在孩子需要父母的帮助时,父母不给予帮助,这是父母不尽职。然而,当孩子有独立完成这件事的能力时,父母就应要求孩子独立完成这件事。作为一个人,他没有摔倒了能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毅力,他怎样去生存?如果一个人离开了父母的呵护就会活得很糟,那他以后怎样去竞争?

所以,对于家长来说,必须重视培养孩子的自立意识。

培养孩子的自立意识,家长可以从日常的生活小事去用心。例如,刚学走路的孩子不小心摔倒了,趴在地上不起来,别人把他抱起来,他哭着爬到原处,嘴里喊着“妈妈抱、妈妈抱。” 这时,家长最好用亲切的声音鼓励孩子:“你已经长大了,会自己爬起来。” 孩子会乖乖地自己爬起来,他没有理由再哭闹不止。

一些孩子慢吞吞穿衣服,家长急急忙忙给穿上,一些四五岁的孩子吃饭不好好吃,家长在孩子玩的时候就乘机喂他一口,并且还需要好言相劝,他才张开金口。。。这些都是不应该的。

当然,有很多事情是不能让小孩子自己去做的,也不应该让他们去做;如果小孩子自己动手就会让他们陷入险境,就更不应该让他们干了。除了这些情况,小孩子都应该做到自己的事自己去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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